知识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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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11/T 428—2007《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由“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标准”更改为“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环境质量要求”(见封面,2007年版封面);
——修改了种羊场、舍区、场区、缓冲区的术语解释(见3.1、3.2、3.3和3.4,2007年版的3.1、3.2、3.3和3.4);
——修改了空气环境质量中NH 3 、H 2 S、CO 2 、PM 10 、TSP、恶臭、细菌总数的限值(见4.1,2007版本的4.1);
——增加了舍内物理环境指标按羔羊舍及成羊舍分别设定限值(见4.2);
——修改了饮用水水质要求(见4.3,2007版本的4.3);
——修改了各项指标的监测分析方法(见5.2,2007版本的5.2)。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淼、石奥、王全红、王重庆、郭海涛、直俊强、李延隆、张闻。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42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