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环保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各相关企业:为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和本市2018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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