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为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保部要求,现将我市辖区内所有钢铁和燃煤锅炉(非发电用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函告如下:附件:1.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2.钢铁行业治污升级改造要求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月24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