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函
2017-01-24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为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保部要求,现将我市辖区内所有钢铁和燃煤锅炉(非发电用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函告如下:
附件:
1.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钢铁行业治污升级改造要求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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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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