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力,罗财红,邹家素,朱明吉,郭志顺,龚玲,余轶松。
本标准于2016年7月20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