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医疗机构
2015-12-30

本标准按照GB/T1.1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晓峰、李晓丹、于凤菊、陈龙、王靖、程言君、李键、刘曼、陈晨、于承迎、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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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医疗机构(DB11_T-1259-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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