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
2015-06-15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梦兰神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春银、黎刚、刘建青、寇晓芳、许萌君、刘珏、陈媛、徐洁、程新华、陈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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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DB32_T2775-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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