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替代DB 23/1061-2006《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加载工况法)》。 本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与DB 23/1061-2006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章节结构,将DB 23/1061-2006的”5 测量方法及结果判定“调整扩充为”5 测量方法及相关要求“和”6 检测结果判定“;
--删除了DB23/1061-2006的附录A和附录B;
--增加了GB 18351-2004《车用乙醇汽油》、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9159《车用液化石油气》和HJ/T 291-2006《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规范性引用标准,以GB 17930-2011《车用汽油》替代GB 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
--增加了”稳态工况“、”稳态加载(ASM)工况“、”ASM5025工况“、”ASM2540工况“、” ASM5025快速检查工况“和”ASM2540快速检查工况“的定义(见 3 术语与定义)。
--修订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增加了低温条件下进行检测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见5.2.2、5.2.3、5.3.2、5.3.3);
--增加了”5 检测方法及相关要求“的内容,包括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查校正、操作步骤(见 5.2、5.3、5.4、5.5);
--增加了对车载诊断(OBD)系统故障指示灯状态的检查;
--增加了”6 检测结果判定“,包括”检测结果有效性“、”快速工况检查“、” ASM5025和ASM2540工况快速检查结果“(见 6 检测结果判定)。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检测结果报告单格式及填写要求。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 月 日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学院、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储江伟、马健、金世洲、王胜军、强添纲、崔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