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3-02-16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11/185-2003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1/185-2003。
本标准与DB11/18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3年版的1);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中更新了本标准涉及的标准条文(见2,2003年版的2);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2003年版的3);
--修改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见4,2003 年版的5);
--修改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见6,2003年版的6);
--增加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一致性检查要求(见7);
--增加了附录A耐久性试验方法(见附录A)。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葛蕴珊、郝利君、艾毅、王世龙、蒲雨新、陆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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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20200_2013-2-16_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_DB11+185-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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