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化学品测试数据的准确和真实,规范化学品测试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制订本导则。本导则对化学品测试实验室的质量相关部分进行了规定,提出了对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的基本要求,是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技术文件。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导则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本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年 4月 13日批准。本导则为首次发布,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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