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2004-12-01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负责管理并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保健 刘景哲 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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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_388-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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