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袁河流域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江西省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提出。本标准由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熊觎、杜林、蔡芹、吉蔚群、伍恒赟、李静云、喻生根、陈谊、陈崇东、曹晋芳 、刘建辉、冯涌。本标准由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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