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有力推动了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再造和优化。为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进一步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