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20-07-24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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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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