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2020-03-1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2954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内容不涉及到任何专利。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污水收集设施;5.污水处理设施;6.污泥处理与处置;7.水质检测;8.运维记录;9.运维评估;10.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
本规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实践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水库南粤港供水大楼,邮编:518021,电子邮箱:289210943@qq.com)、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邮编:510030,电子邮箱:85692811@qq.com)
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97号,邮编:510010,电子邮箱:gdsy—sz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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