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
2020-02-07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要求,从2019年11月底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为规范、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参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云南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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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云环通〔2020〕14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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