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1-16

各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防范新增土壤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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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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