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2019-07-24

各市生态环境局:
目前,我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涵盖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分行业排放标准、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已建成,新修订的各项标准将陆续实施。为确保标准限值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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