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08-27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兵、李广来、徐红、白莹、张艳波、王锐、牟礼祺、任伊滨、耿峰、孙准天、赵文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0
261·浏览
附件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_2456-2019).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