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2018-12-28

各市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我区水电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作用,协调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引导水电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意见方案,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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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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