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设区市环保局、财政局,韩城市环保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环保局、财政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精神,落实2018年5月23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绿色创建专题会议要求,以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我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现将《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本地区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