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省地勘单位主管部门,有关大型矿山企业: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 年)》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省政府批复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 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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