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2016-06-27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6年6月13日第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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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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