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
2015-10-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排污权核定工作,明确排污权核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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