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成后新生资源综合开 发利用研提意见的复函
2015-10-16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成后新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提意见的函》(云发改农经函〔2015〕443号)及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送的函》(云协办函〔2015〕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开发利用新生能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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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成后新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提意见的复函(云环函〔2015〕3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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