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4-08-15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厅环评处,省环监局,省固管中心:

为推动燃煤电厂等企业烟气脱硝废催化剂(钒钛系)规范化处置利用,避免产生二次环境污染,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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