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
2014-09-09

各相关单位、各环评机构: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云环发〔2012〕166号)提出的“环评文件技术评审会议原则上须由主持项目的环评工程师汇报项目主要情况,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进行汇报”的要求,强化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提升环评机构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经报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专职技术人员日常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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