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
2018-04-12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张国清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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