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2018-06-27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要求,我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的划定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流程,制定形成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发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0
199·浏览
附件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