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10-09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切实推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按照《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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