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
2015-03-0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省于 2014 年 8月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 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 号)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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