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 示指示精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要求,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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