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 GB 24409—2009 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250”;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170—2008 、GB/T 9754 —2007、GB/T 9758.5—1988、GB/T 9760—1988、GB/T 23985—2009、GB/T 23986—2009、 GB/T 23990—2009 、GB/T 23992—2009、GB/T 30647—2014 、GB/T 34675—2017”(见第 2 章,2009 年版的第 2 章); ——修改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含量)”的定义;增 加了“道路车辆”、“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车”、“乘用车”、“客车(机动车)”、 “载货汽车”、“动车组”、“铁道车辆”、“客车(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货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底漆”、“中涂”、“清漆”、 “效应颜料”、“高装饰效应颜料漆”、“施工状态”的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2009 年版 的第 3 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第 4 章,2009 年版的第 4 章);
——修改了溶剂型涂料的“涂料品种”;修改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 2, 2009 年版的表 1);
——增加了水性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 1、表 3);
——修改了溶剂型涂料的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的限量值;增加了溶剂型涂料中卤代 烃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 4,2009 年版的表 1);
——增加了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的苯系物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 4);
——增加了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的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 4);
——修改了乙二醇醚及醚酯的控制品种(见第 5 章,2009 年版的第 5 章);
——修改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 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重金属含量”项目的试验方法;增加了“苯系物总 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项目的试验方法(见 6.2,2009 年版的 6.2);
——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见第 9 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44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