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0月31日印发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8〕115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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