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朱立凡 2020年11月26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