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2020-11-26

《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朱立凡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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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府关于发布《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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