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
2020-04-0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控制汽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健康,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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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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