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2020-10-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本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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