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2020-07-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促进全市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现将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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