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019-10-3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浙江省的建设用地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首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1. 修订了术语和定义;
2. 修订了危害识别、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的计算要求;
3. 修订了风险控制值的计算要求;
4. 修订了“附录A 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
5. 调整了“附录B、C、D和E”;
6. 增加了“附录F”。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标准主要起草人:钟重、龙涛、黄春雷、张弛、陈樯、解怀生、李斐、王磊、褚先尧、吴超、冯一舰、陆婷、贺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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