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范核事故应急监测,特制定本标准(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核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清华大学、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于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