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19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2004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