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划定阳江市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反映。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1〕5号。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阳江市公安局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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