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空港工业园区和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到2017 年底削减煤炭消耗1500万吨。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削减任务。各县(市)、区2013 年煤炭消耗量不能超过2012年度煤炭消耗量。为控制煤炭消耗增长,确保完成任务,现将抑制煤炭消耗增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