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2020-08-21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
148·浏览
附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