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我部研究起草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于2019年11月5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司 王斌、杨伟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 话:(010)56500676、56500677
传 真:(010)56500688
邮 箱:turangguanlichu@mee.gov.cn
附件: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