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乐山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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