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规范指导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源自动监控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高雷利 刘伟
电话/传真:(010)6655646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吕晓君
电话/传真:(010)84756813
电子邮箱:lvxj@acee.org.cn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