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1-04-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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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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