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工作,我部决定制定《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经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5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柏学凯
电话:(010)66556834
传真:(010)6655683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邮箱:hsyhbsgy@hsycn.cc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