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
2019-06-06

各区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土地储备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并经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6日

0
160·浏览
附件
  •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