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12-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鞍山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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